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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修廠的老板不老老實實修車,卻用老鄉(xiāng)放在廠里待修的車輛偽造事故以騙保費,其兩名員工還幫忙演出這場鬧劇,其中一人更是“貢獻”出自己從朋友處借來的一輛車。昨日,記者獲悉,兩名員工夾某、張某被海淀檢察院以涉嫌詐騙罪提起公訴。而修理廠老板則仍在逃。 用待修車自造事故 夾某在張老板承包的汽車維修中心工作,作為張老板親戚的張某也在廠里干活。2010年7月末,夾某將朋友朱某的寶來車開到自己工作的汽車維修中心準備朋友吃飯時乘用,張老板看到便問夾某車是誰的、有沒有保險。在寶來車里找到了投保全險的保險單后,張老板便想偽造交通事故掙點保險費,于是他要夾某把車留下。而此時,廠里正好還有一輛其老鄉(xiāng)焦某留下準備修理的銀灰色捷達車。 打定主意的張老板讓張某冒充寶來車的司機,導(dǎo)演了寶來與捷達相撞的事故,兩車的前保險杠均被撞裂。之后張老板將撿到的一個駕駛本的司機王某虛構(gòu)成捷達車的司機,又偽造了一個機動車交通事故快速處理協(xié)議書,認定寶來車負全責。覺得證據(jù)一應(yīng)俱全后,他便去保險公司定損。 汽修廠老板仍在逃 保險公司在整理理賠資料時,發(fā)現(xiàn)了該起事故很可疑:一是兩車相撞的痕跡不符,且駕駛員均不是車主本人。二是兩車出險后用的是機動車交通事故快速處理協(xié)議書,沒報交警部門,且兩車均是二手車。三是出險主車駕駛員張某和被撞的捷達車車主焦某是河北老鄉(xiāng)。 2010年8月末,夾某和不明真相的寶來車主朱某一起去保險公司交理賠資料,并領(lǐng)了4千余元的賠償金。隨即保險公司報案,公安機關(guān)在保險公司附近的停車場找到了二人,并對二人進行詢問,夾某只好供認了自己涉嫌犯罪的事實。由于朱某只是以為是夾某不小心撞了車,應(yīng)夾某要求陪同到保險公司,因此其行為不構(gòu)成共犯。最終夾某、張某涉嫌詐騙罪被捕,而汽修廠的張老板則仍在公安的追捕之中。 ■檢察官說法 車主材料輕易勿留 雖然本案嫌疑人是以故意制造保險事故的方法騙取保險金,但保險詐騙罪的犯罪主體應(yīng)該是投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或者是故意提供虛假的證明文件、為他人詐騙提供條件的保險事故的鑒定人、證明人、財產(chǎn)評估人。本案中,嫌疑人夾某和張某均只是某汽車維修中心的員工,不符合保險詐騙罪的主體要件。該二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騙取他人財物,數(shù)額較大,構(gòu)成詐騙罪。 檢察官據(jù)此提醒廣大從事汽車修理行業(yè)的人員,一定要本分從業(yè),不能動歪腦筋從事非法活動。同時,也提醒廣大車主、駕駛員,要保管好自己的個人身份材料和駕駛資料,不要輕易留在汽車修理廠內(nèi),以防止自己的車被利用騙保。(北晨網(wǎ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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